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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溫試驗箱的初步試驗和試驗條件
高低溫試驗箱的試驗應按照有關標準對試樣外觀檢驗和電氣機械性能試驗的要求進行。恒溫恒濕試驗箱 本系列產品適用于航空航天產品、信息電子儀器、材料、電氣、電子產品、各種電子元器件在濕熱環境下,對其各項性能指標進行測試。
恒溫恒濕試驗箱又稱恒溫恒濕試驗機、恒溫恒濕試驗箱、恒溫機或恒溫恒濕箱。 , 耐干濕。高低溫試驗箱是環境試驗設備中常用的溫度試驗設備。同類相關產品有高低溫交變試驗箱、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濕熱交變試驗箱等。測試樣品應在未包裝、未通電、準備使用或標準中另有規定的情況下進行測試。
高低溫試驗箱是環境試驗設備中常用的溫度試驗設備。同類相關產品有高低溫交變試驗箱、恒溫恒濕試驗箱、高低溫濕熱交變試驗箱等。條件測試開始時,測試樣品的溫度應為測試室溫,低溫和高溫測試時間取決于測試樣品的熱容量,熱容量應為3、2、1H , 30min, 10min, 測試時間應由相關標準測試相關標準確定,對于時間沒有規定。 (注:10分鐘的測試時間適用于小試品。另外,為了滿足高低溫試驗箱標準設定的要求,試品的熱時間常數和技術性能應考慮現有試驗箱的溫度。 ) 低溫箱內的溫度 試驗應在標準設置下保持規定的時間。將試樣從低溫箱中取出,轉移到高溫箱中。過渡時間包括從一個盒子取出并放入另一個盒子的時間,以及在實驗室環境溫度下的暫停時間。
在實驗研究的相關規定工作時間后,如果不能立即開始下一次低溫到高溫或高溫到低溫的過渡(如過夜或周末休息等),可以進行實驗分析樣品保存在低溫箱或高溫箱中,最后即在一個開發周期結束時,測試樣品應按國家標準進行管理,企業應進行經濟恢復程序。
恢復程序: 1. 在測試條件結束時,在標準大氣條件下測試樣品,恢復時間足以使測試達到穩定溫度。
2、對于已知類型的測試樣品,相關國家標準可以規定具體的恢復時間。